期刊信息

主管单位: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单位: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编辑出版:《居舍》杂志社
创刊时间:1981年
开本尺寸:16开本
语言种类:中 文
出版周期:旬 刊
每册定价:20.00元
发行范围:公开发行
投稿邮箱:jszztgyx@163.com
社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

本刊声明

       凡投稿本刊的稿件,作者文责自负,确保稿件不涉及保密事项,署名无争议。对于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本刊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来稿凡使用,即视为全体著作权人同意将所投稿 件的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本刊杂志社。本社可以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使用,特此声明!

编辑部公告

通知:敬请各位作者注意,本刊诚征优秀学术稿件,来稿必须为原创稿,不得抄袭和篡改他人作品。凡是投稿本站正在审核期的文章,请勿一稿多投。审稿期限一般二到三个工作日,作者可以随时在本站作者查稿系统中输入文章编号,查询稿件审核情况。

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

来源:本刊杂志社        点击: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为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有关规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杂志社地址:中国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12号(100012)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