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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规定的程序,经民主推荐及评委会评议,中国新闻社拟推荐1件(组)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作品的初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4日至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方式,于4月11日17时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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